7.1目的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7.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部门、各事业部及委托生产运营单位。

7.3基本要求

1、隐患排查治理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实现安全生产。

2、公司应建立并不断完善隐患排查体制机制,主要包括:

(1)总经理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2)分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4)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各事业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4、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5、安全环保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选择性地聘请有经验的化工专家或安全生产专家,指导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6、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两重点一重大”),应加强专业人员培训,自查或聘请专业机构定期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系统排查事故隐患。

7、隐患排查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开展。

8、隐患治理要分类实施: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确定责任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要按照“五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定控制措施)的原则开展。

9、公司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管理系统,各类隐患定期录入到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各事业部每季度对本季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五步法”进行汇总,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3日前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公司安全环保部每季度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五步法”进行汇总,下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上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发现无法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应当立即上报。

10、各单位要对隐患排查、监控、治理、验收评估、上报情况建立台账,重大隐患要单独建档。

7.4隐患排查

1、隐患排查方式: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各部门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按下述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日常隐患排查是指装置(车间)、班组、岗位职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组织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安全保卫、应急救援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7)公司领导包保督查。

公司领导包保督查是公司强化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划分包保责任区域,坚持包保与责任相统一,按照“尽职免责、失职追责、事故株连”的原则,开展的短板管理、隐患排查和反“三违”活动。

2、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

(1)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基层车间(装置)直接管理人员(包括车间主任、副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安全技术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事业部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公司、事业部、车间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所属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参加的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3、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公司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应按变更管理要求进行风险评估;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4、公司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系统,每三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隐患排查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储运系统;公用工程;消防系统。

(1)安全基础管理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2)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情况。

3)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5)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6)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危险性作业前的危险有罪因素识别与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1)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2)可能造成水域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3)周围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公司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消防站及消防泵房;空分装置、空压站;点火源(包括火炬);各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5)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厂区道路、消防通道、安全疏散通道和应急通道等重要道路(通道)的设计、建设与维护情况;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3)工艺管理

1)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2)工艺技术与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是否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针对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工艺参数设计的安全泄压系统以及安全泄压措施的完好性;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按照《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的要求进行危险化工工艺的安全控制情况;火炬系统的安全性;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3)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剧毒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4)设备管理

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设备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大型机组、机泵、锅炉、加热炉等关键设备装置的联锁保护及安全附件的设置、投用与完好状况;大型机组关键设置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转动设备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三级过滤”;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3)特种设备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台账;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5)电气系统

1)电气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2)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3)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6)仪表系统

1)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记录;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和变更管理等。

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3)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4)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现场仪表位号标识是否清晰等。

(7)危险化学品管理

1)危险化学品分类、登记与档案的管理,主要包括:按照标准对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危险性鉴别与分类,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按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3)化学品安全信息的编制、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管理;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信息的宣传与培训。

(8)储运系统

1)储运系统的安全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储罐区、可燃液体的装卸设施、危险化学品仓库储存管理制度以及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制定及执行情况;储罐的日常和检维修管理。

2)储运系统的安全设计情况,主要包括:易燃、可燃液体及可燃气体的罐区,如罐组总容、罐组布置;防火堤及隔堤;消防通道、排水系统等;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的安全监管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设施。

(9)消防系统

1)建设项目消防设施验收情况;消防安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制度的制定,消防人员培训、消防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消防系统运行检测情况;

2)消防设施与器材的设置情况,主要包括:消防站设置情况,如消防站、消防车、消防人员、移动式消防装备、通讯等;消防水系统与泡沫系统,如消防水源、消防泵、泡沫罐、消防给水管道、消防管网的分区阀门、消火栓、泡沫栓,消防水炮、泡沫炮、固定式消防水喷淋等;油罐区、危险化学品罐区、装置区等设置的固定式和半固定式灭火系统;甲、乙类装置、罐区、控制室、配电室等重要场所的火灾报警系统;生产区、工艺装置区、建构筑物的灭火器材配备;

3)其他消防器材。

4)固定式与移动式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通道的现场状况。

(10)公用工程系统

1)给排水、循环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的设置与能力能否满足各种状态下的需求;

2)锅炉及供热管道设备设施、安全设施是否存在隐患;

3)空分装置、空压站位置的合理性及设备设施的安全隐患。

7.5隐患治理与上报

1、事故隐患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大类。

(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级、厂级直至公司级。

(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需要局部甚至全面停产或停业,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2、按隐患风险等级、解决的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分别标记为红色、黄色、白色。重大事故隐患纳入A级隐患进行管理;一般事故隐患纳入B级、C级隐患进行管理。

A级隐患:风险度很高;需要公司级协调解决的;需要局部或全面停产、停业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

B级隐患:中风险和一般高风险;需要事业部级协调解决的;需要局部停产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

C级隐患:风险度较低;班组和装置就可解决的;不需要停产就可以解决的一般事故隐患。

3、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

4、公司隐患整改治理坚持 “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安委会应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5、对C级隐患,由各生产装置、事业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6、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7、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8、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9、公司各职能部门、事业部落实隐患排查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对于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当场改正的应立即改正。短时间内无法整改的,必须严格按照“五落实”制定整改方案,落实防范措施,组织人员限期整改到位。

10、公司各事业部对于各级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潞安集团、化工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在各种形式的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成,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整改情况,并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向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上级主管单位书面汇报。

11、所有的隐患整改必须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及隐患治理记录,包括隐患登记、销号台账等。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事实、检查人员、检查日期、隐患分级、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日期、验证人、验证时间、完成情况等。

12、重大安全隐患要单独建档,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6)备案文件。

7.6罚则

1、公司所属职能部门、事业部未认真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有关潞安集团、潞安化工集团《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给予从严处分。

2、公司所属职能部门、事业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有关问责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外,并处3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1)未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或有制度不执行的;

(2)重大事故隐患不报或者迟报、漏报、拒报的;

(3)重大隐患未制定治理方案或未对重大隐患进行治理擅自组织生产的。

(4)对部门或车问不能自行解决的事故隐患,由部门或车问逐纸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3、公司所属职能部门、事业部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外,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1)B级以上事故隐患没有制定整改方案的;

(2)B级以上事故隐患不按规定进行报送、闭环管理或没有按“五定” 要求制定有效措施及落实整改资金、责任、时限的;

(3)隐患到期未整改仍带病生产运行的;

(4)隐患未建档管理和风险评价管理的;

(5)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开通后未按要求运行的。

7.7相关台帐、记录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2)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

(3)重大隐患档案。

 

 

 

 

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 (年)      号                               第一联:安全环保部

(车间、部门):

年月日,经对你部门、单位的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存在如下安全隐患,经我单位研究,现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隐患名称 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隐患级别(一般/重大) 要求完成时间
         
         
         
隐患部门负责人   签收人   签收日期  
接此通知后,请按时间要求予以安排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反馈,我部门将定期跟踪。

 

 

签 发 人:                                        编制单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整改负责人:

 

 

日期:

 

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   (年)    号                               第二联:隐患单位

(车间、部门):

年月日,经对你部门、单位的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存在如下安全隐患,经我单位研究,现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隐患名称 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隐患级别

(一般/重大)

要求完成时间
         
         
隐患部门负责人   签收人   签收日期  
接此通知后,请按时间要求予以安排进行整改,并将隐患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反馈,我部门将定期跟踪。

 

签 发 人:                             编制单位(盖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隐患整改验收情况:

 

验收人:

 

日期:

 

 

隐患排查与整改台账

序号 检查日期 隐患部门 隐患内容 整改措施 整改期限 整改责任人 验收人 验收时间 验收结果
                   
                   

制表:                     审核:               批准:           日期:

重大隐患项目档案表

第    (年)     号

基本情况 隐患部门   责任人   发现日期  
隐患内容  
评价 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评审意见  
治理 整改措施  
隐患治理期间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  
整改部门   责任人   整改期限  
资金预算  
验收 验收单位  
验收人员  
验收时间   资金核算      
验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