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法》,充分发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职能,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委会主要职责

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党政班子的领导下,研究制定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目标,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1.3安委会组成

主任: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常务副主任:分管安全副总经理

副主任:公司其他班子成员

成员:各机关部室部长、中心主任、各事业部总经理

工会职工代表:由工会选派

安委会下设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设在公司安全环保部,具体负责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综合管理部主任:安全环保部部长。

1.4职责

1.4.1安委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研究制定公司安全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实施办法,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指导、协调各部门和成员单位的安全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四、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五、建立公司应急救援体系,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制定预案,开展演练,编制公司重大灾害处理计划,组织协调事故救援工作。

六、建立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整体部署并指导、协调公司各单位开展“双预控”工作。

七、建立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体系,指导、协调各事业部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并进行监督考核。

八、研究安全项目投资计划,保障公司生产安全费用的足额提取和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对安技措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九、指导协调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推动安全技术创新和管理工作创新。

1.4.2安委会综合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起草、印发公司综合性的安全工作文件、通知,转发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及其它文字材料。

二、筹备公司安委会例会和安全工作会议,做好会务工作,并对决定的事项予以督办。

三、牵头进行或参与开展综合性、专题性的安全工作调研,检查及考核评价,安全管理人员专业培训教育等工作。

四、保管安委会的有关基础资料台帐,统一管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督促隐患的整改。

五、沟通、协调、指导各单位的安全工作。

六、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1.4.3工会代表职责

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反映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1.5工作制度

一、安委会例会。每月的第一周周二召开(遇节假日顺延),由公司安委会主任主持,公司安委会成员及列席成员参加。

会议主要议题包括:各单位汇报所管辖范围内的年度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的进展情况,本月隐患排查及安委会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总结本月安全工作情况,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发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意见,研究下月安全重点工作及措施。根据需要,安排有关公司领导列席参加会议,汇报安全专题内容。

二、专题安委会。由安委会主任主持,安委会成员及列席成员参加。根据安全形势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国家、省、市各级部门对安全工作的决定、指示及要求,通报全局安全形势,查找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公司开展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整治工作的决定或通知,确定下一步安全工作重点及相应的措施要求,协调各公司的有关事宜,明确责任、限期整改,抓好落实。通报有关事故的定性定责情况,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和处理建议。

1.6相关要求

一、召开安委会例会,安委会成员必须亲自参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向安委会主任请假,并指派部门其他负责人参加,安委会综合管理部要建立签到制度。

二、主管安全环保部门每月可以根据公司安全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和季节性工作特点,负责起草拟定会议议题,并于会前2日内书面报送安委会,经安委会主任审批签发后发至各位副主任、成员。对安委会确定的议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汇报准备。

三、对安委会会议中汇报研究的内容,安委会综合管理部要认真做好记录,会后及时整理编发会议纪要。对公司安委会决定的事项,有关责任部门及分公司要认真抓好落实,及时反馈信息,确保整改质量。安委会综合管理部要抓好追踪落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在安委会上通报。

四、对安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安委会委员要及时向公司生产调度室上报(0994-6125801),生产调度室做好记录并报安委会综合管理部,由安委会综合管理部按程序逐级审批后报安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