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发挥水上安全共建共治合力,坚持抓预防、抓基础、抓根本、抓长期,巩固海上安全工作基础,以高水平安全生产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目标

以“商渔共筑、平安齐鲁”为主题,海事、渔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建共治,通过系列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宣传安全文化和安全生产理念,促使商渔船船东、船员及海上作业人员、船舶管理人员增强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升安全航行、作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夯实防范商渔船碰撞双基防线,切实保护海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活动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9月1日。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警示教育“七进”活动(进航运企业、进渔业公司、进学校和培训机构、进社区、进渔村、进码头、进海岛)。要总结去年成功经验,继续组织宣教人员,选取典型商渔船碰撞案例、事故调查报告,凸出原因分析,注重落实安全管理建议,制作形式亲民、用语通俗易懂的宣教材料,到航运企业、渔业公司、从事商渔船船员培养培训的学校和培训机构、社区、渔村、码头、海岛等基层中去,通过开设防范商渔船碰撞专项轮训班、系列讲座,大力开展宣教活动,促进商渔船船员提升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自觉。同时,指导航运企业、渔业公司加强安全管理,重视船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指导学校(培训机构)在组织商渔船船员学习、培训等环节中强化船员避碰知识能力考核,提升船员防范碰撞能力。

(二)开展“商渔船长面对面”相互见面交流活动。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组织商渔船船员交互登轮、面对面交流,加深商渔船船员间了解。可选择大型商船作为临时情境教育基地,重点展示商船停(倒)车冲程距离、瞭望盲区范围等,加深渔业人员对大型商船航行惯性和瞭望盲区感性认识,自觉摒弃“抢船头,图吉利”等不安全观念。选择渔船聚集点作为临时商船教育基地,将渔船雷达、AIS、号灯号型等避让、安全设备情况展现出来,加深商船船员对渔船情况了解,强化早让、宽让意识。

(三)加强休闲渔业安全警示教育。系统梳理近年来我省发生的涉及休闲渔业险情案例,针对持证不合规、救生设施不足、通信设备滞后等安全突出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警示教育,尤其是对海上垂钓观光船舶,要找准着力点,认真研究宣传教育措施方法,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力度,防范安全风险。

(四)倡导青年志愿者开展主题宣传。支持和发挥共青团青年宣讲志愿团作用,统筹线上线下、重点时段与常态化宣讲,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主题宣传,加强商渔船防碰撞文化创建和安全公益推广,共同营造浓厚安全氛围。

(五)开展航海教师专项培训。要选派优秀航海、渔政、事故调查等专业人员到辖区从事商渔船船员培养培训学校(培训机构)为航海专业授课教师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专项教育培训,帮助任课教师提高防范商渔船碰撞的教学能力,明确加强学员避碰能力培养与考核的教学要求。海事、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派员,为渔政(海事)派员开展培训工作创造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为开好局起好步营造安全的海上环境意义重大。要坚持“两个至上”,精心组织,选派业务熟练、表达能力强的优秀人员组成宣教团,精选宣教材料,选择有利时机,紧紧锚定防范化解商渔船碰撞风险隐患这一根本目标,持续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推动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在辖区的全面落实。

(二)广泛宣传。山东海事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将编制《商渔船碰撞典型事故案例选编》《渔民海上安全建议书》等宣传材料,并制作网络视频向社会宣传推广,要通过日常执法和监督检查等一切机会积极宣传推介,将防范商渔船碰撞宣教工作常态化、长期化,不达效果决不罢休。

(三)加强检查。一方面要加强船员适任能力检查,结合日常监管突出对驾驶值班船员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值班规则、避碰规则、号灯号型等应知应会知识掌握情况;结合体系审核,加强公司履行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适任能力管理检查,探索对涉及商渔船碰撞责任的船员进行抽考、现场考核等适任能力考核方式,督促公司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严格培训机构监管,加强船员考试评估监督检查,严把持证职务船员准入关,确保持证船员业务水平,确保船员履职能力。另一方面加大动态检查力度,依托海事、渔政、海警联合巡航机制加强海上巡航执法,加大重点水域巡航检查,提醒船舶认真瞭望、谨慎驾驶,严厉查处商渔船船舶违规航行作业,严厉打击扰乱海上无线电正常通信秩序行为。

(四)总结上报。要按要求认真填写上报《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统计表》(附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提炼工作成果,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要指定联络员专项负责,9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相关数据分别报送至山东海事局指挥中心(通航处)、省农业农村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

请各海事、渔业部门于4月20日前将联络员信息分别报送至山东海事局指挥中心(通航处)、省农业农村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

 

 

 

附件

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统计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2021年   月  日

类别

 

 

 

 

数值

“七进”情况(次) 培训情况(人次) 宣传情况 巡航执法
组织宣教活动 进航运企业 进渔业公司 进渔村 进海岛

进社区 进培训机构 商渔船长面对面活动 派出宣教人员 培训航运企业人员 培训商船船员 培训渔业公司岸上人员 培训渔民及家属 培训学校师生 培训专业教师 发放宣传材料(份) 媒体宣传报道(次) 派出船艇(艘次) 巡航时间(小时) 巡航里程(海里) 查处违规行为(次) 播发安全信息(次)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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