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江苏段载运散装液化天然气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试行)

 

为加强长江江苏段水域载运散装液化天然气船舶(以下简称“LNG船舶”)航行、停泊、作业安全管理,依据《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1号)等要求,LNG船舶应采取如下安全保障措施。

一、船舶技术条件

(一)LNG船舶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还应尽可能满足以下技术条件:

1.1G型船舶,C型独立液货舱;

2.双壳型船体且船体结构加强;

3.配备双车双舵和首尾侧推;

4.配备必要的号灯、号型等警示信号;

5.静水船速不小于10kn。

(二)LNG船舶舱容控制:

1.长江江苏段下界线(浏河口下游的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下游的施信杆联线)至尹公洲航段下端线(长江#100黑浮与长江#100红浮联线)之间水域通航LNG船舶控制在舱容为40000 m³及以下的船型。

2.尹公洲航段下端线(长江#100黑浮与长江#100红浮联线)至南京长江大桥之间水域通航LNG船舶控制在舱容为20000m³及以下的船型。

3.南京长江大桥至长江江苏段上界线(长江上界南岸慈湖河口与北岸乌江河口联线)之间水域通航LNG船舶控制在舱容为14000m³及以下的船型。

二、船舶航行条件

(一)禁限航要求

1.夜间禁止航行;

2.能见距离不足1500米禁止航行;

3.《长江干线恶劣天气等条件下船舶禁限航管理规定》《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特别规定》等禁限航相关要求。

(二)航行安全距离

LNG船舶航行时应与他船保持安全距离(护航船舶除外),其他船舶应避免驶入安全距离范围,安全距离设置要求如下:

1.首尾方向安全距离

LNG船舶船首方向上的安全距离至少为5L(L为船长),船尾方向上的安全距离至少3L。

2.正横方向安全距离

LNG船舶正横方向安全距离至少为LNG船舶首尾线左右各100m。舱容为10000 m³及以下的船型可适当减少正横方向安全距离,但不应低于80m。

3.安全距离示意图

 

舱容10000m3~40000m3                      舱容10000m3以下

图1  LNG船舶长江江苏段航行安全距离示意图

(注:L为LNG船舶船长;红色部分为首尾和左右安全距离围成的安全距离范围。)

 

(三)LNG船舶护航标准

 

LNG船舶舱容 全回转型拖轮(艘) 消拖两用拖轮(艘) 警戒艇

(艘)

10000m3~40000m3 1 1 1
5000m3~10000m3 0 1 1
5000m3以下 0 1 0

 

 

 

 

 

 

 

 

 

 

 

 

图2 护航船布置示意图

 

(四)声光警示标志

LNG船舶除显示规定的所有号灯和号型外,还须在桅杆横桁上全天显示环照红色闪光灯1盏,白天垂直加挂“B”旗1面。所涉及的号灯号型的规格和参数以《内河避碰规则》或《197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相关规定为准。

(五)保持航行期间通信畅通

LNG船舶除正常值守规定的VHF频道外,LNG船舶、护航船以及相关方应指定专用VHF通信频道,确保通信畅通。建立统一现场指挥体系,指定LNG船舶或一艘护航船舶为指挥艇,负责现场的指挥工作和任务安排。

三、航行安全保障措施

(一)一般要求

1.LNG船舶开航前,应事先制定相应的航行计划,并主动向途经VTS中心报告。

2.LNG船舶开航前,应提前检查船舶主机、辅机、舵机等相关航行设备,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

3.LNG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时,应遵守本措施规定的船舶技术条件、船舶航行条件和《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等相关要求,落实相应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4.LNG船舶在长江江苏段航行时,要主动发布本船动态,加强瞭望,谨慎驾驶,采取安全航速航行,与周围船舶统一会让意图。

5.LNG船舶经过施工水域时,要提前发布本船动态,与施工水域保持安全距离。

6.护航船舶应做好安全警戒工作,采取鸣放声光信号、播发安全信息等措施,警示周围船舶,防止无关船舶进入LNG船舶安全距离范围,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二)LNG船舶靠离码头、进出锚地以及横越航道

1.LNG船舶应提前报告当地海事机构。

2.LNG船舶应关注码头前沿、锚地附近、沿航路航行的其他船舶动态,加强联系,统一会让意图。

3.在LNG船舶附近的船舶应关注该船动态,及早联系,统一会让意图。

4.护航船舶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布控。

(三)LNG船舶航经渡运水域

1.LNG船舶应关注渡运水域渡船动态。

2.渡船应关注LNG船舶,加强联系,统一会让意图;已经离泊的渡船应按照《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要求,尽量远离并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的LNG船舶,严禁抢头。

3.护航船舶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布控。

(四)LNG船舶航经桥区水域

1.LNG船舶应严格遵守《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1年)》有关桥区水域通航管理规定。

2.LNG船舶禁止在桥区水域与他船相互追越,在通过限制性桥梁桥区水域时,应由船长亲自指挥操作,轮机长应当在机舱值守。

3.在桥区水域的其他船舶要关注LNG船舶动态,加强联系,统一会让意图。

4.护航船舶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布控。

(五)LNG船舶航经河口、锚地水域、码头前沿水域

1.LNG船舶应关注该水域船舶动态。

2.靠离码头,进出锚地、水上服务区、汊河口、支流河口、专用航道等船舶应关注LNG船舶动态,加强联系,统一会让意图,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的LNG船舶,严禁抢头。

3.护航船舶应根据现场情况合理布控。

(六)LNG船舶追越他船或被他船追越

1.追越应在航道、安全距离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

2.追越船应取得被追越船同意,严禁强行追越;追越过程中,被追越船应采取让出部分航道或减速等措施协助避让。

3.追越过程中,LNG船舶和他船协商同意后,他船可短暂处于安全距离范围内,加强瞭望,谨慎驾驶。

长江江苏段重点水域航行保障措施见附表。

四、锚泊安全保障措施

(一)LNG船舶锚泊时应设置合理的锚泊安全距离。LNG船舶锚泊安全距离范围是以船舶为圆心,半径为L+LA(L为船长,LA为出链长度)的圆形区域。锚泊安全距离范围内禁止其他船舶(护航船除外)进入。如遇恶劣天气、高洪水位等特殊情况,该安全距离范围可适当增加。

(二)LNG船舶锚泊期间,应备车值班,对附近船舶的动态实施不间断监控,防止无关船舶进入LNG船舶安全距离范围。

(三)LNG船舶锚泊期间,应至少安排两艘护航船执行警戒和应急任务,其中至少一艘为消拖两用拖轮。舱容为10000m³及以下的船型可仅配备一艘消拖两用拖轮。

五、系泊安全保障措施

(一)LNG船舶在系泊期间,应安排一艘及以上护航船执行警戒和应急任务,其中至少一艘为消拖两用拖轮。

(二)LNG船舶在系泊期间,应按规定显示号灯号型,其他船舶应与LNG船舶保持安全距离减速通过。

(三)LNG船舶在系泊期间,应备妥应急缆绳,根据水文气象、转卸货进度等情况调整或加带缆绳。

(四)液化天然气泊位与液化烃、油品或液体化学品以外的其他货类泊位的船舶间净距,海港不应小于200m,河港不应小于150m。

(五)LNG船舶在海港系泊时,LNG船舶与附近通行其他船舶的航道边线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在河港系泊时,LNG船舶与附近通行其他船舶的航道边线的净距不应小于50m。

六、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一)船、岸双方应当就货物操作、压载操作、船岸应急等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落实。建立切实有效的船、岸安全检查制度,并落实《LNG船岸安全检查表》中的各项安全措施。

(二)船、岸双方应充分注意到由于潮水、装卸载作业等导致的船舶吃水、载态变化而引起的船体移位,确保装、卸臂与船体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活动。

(三)不得进行影响船舶动力和操纵的检修作业,不得进行热工作业等影响货物作业安全的操作和维修。

(四)对船、岸危险气体处所或区域应当排除一切点火源,作业区域使用的任何电气设备应当是本质安全型。

(五)船、岸遇有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同时通知码头方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岸基液货罐、船舶液货舱或货物压缩机异常,管线泄漏等影响货物作业安全的关键设备故障;

2.雷电天气;

3.风速、波高、流速等气况条件超出《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程》的规定;

4.码头周围发生可能影响作业安全的火警及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

(六)液化天然气码头公司应当根据《液化气体船舶安全作业要求》制定应急预案,将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和器材配置情况报主管机关备案,并按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和演练。船舶应当按照船舶应急计划组织船员进行定期演练。船舶和码头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协同演练。

 

附表:

长江江苏段重点水域航行保障措施表

 

航段名称 重点水域 措施中的要求 其他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太仓段【下界:浏河浏黑屋与崇明岛施信杆联线(不含白茆沙锚地);上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 长江#4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 三(一)

三(五)

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杨林河口和白北水道船舶动态。护航船应根据潮水和船流情况,提前疏导横越船和进出白北水道船舶。
长江#6-#8浮集装箱码头作业水域、锚地(停泊区)水域、#9-#10浮散杂货码头作业水域 三(一)

三(四)

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靠离码头船舶动态,使用安全航速。
常熟段【下界:南岸白茆河口至崇明岛上端北支口△测点联线,海门海螺码头下端向正东延长线以南水域;(含白茆沙锚地)上界:福山塘下端至南通一德码头上端联线】 长江#13浮至长江#14浮之间水域(海太汽渡水域) 三(一)

三(三)

三(五)

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常熟港专用航道下口、白茆沙北水道上口以及常熟海轮锚地船舶动态。
苏桥#1浮至苏桥#6浮之间水域(苏通大桥水域) 三(一)

三(二)

三(四)

三(五)

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常熟海轮锚地、通海集装箱码头、振华大基地码头、常熟电厂码头、长江港务码头、营船港专用航道和永钢专用航道下口船舶动态。
苏桥#6浮至长江#20浮之间水域(通常汽渡水域) 三(一)三(二)三(三)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永钢专用航道、常熟港专用航道上口以及靠离码头船舶动态,使用安全航速,防止落弯。
南通段【下界:福山塘下端至南通一德码头上端联线;上界:通西整治建筑物上端与华能南通电厂直接输煤码头上端联线】 长江#22浮至长江#27浮之间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避免在长江#21-1浮附近水域追越。
长江#28浮至长江#30浮之间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靠离中远川崎、中远船务,粮油码头、通州码头和进出南通港#2锚地船舶动态。
长江#30浮至长江#32浮之间水域(通沙汽渡水域) 三(一)三(三)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通吕河口、天生港专用航道、水上服务区、南通港#2锚地和靠离华能江心码头船舶动态。
张家港段【下界:通西整治建筑物上端与华能南通电厂直接输煤码头上端联线;上界:大河港至螃蜞港联线】 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水域 三(一)三(四)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大桥下游附近水域横越船和进出南侧#8锚地锚泊船动态。
沪苏通长江公铁大桥水域至长江#43浮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靠离码头船舶和进出十一圩、九龙港内河船舶动态,汛期要特别关注#41浮附近横流影响,及时调整船位,采用安全航速航行。
长江#44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福北水道、大新水道船舶动态,避免在此水域与其他船舶交会和追越。
长江#44至#48浮水域,设有张皋渡运水域和#11危险品锚地 三(一)三(二)三(三)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11危险品锚地船舶动态。
长江#51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福南水道船舶动态,避免在此水域与其他船舶交会和追越。
长江#50浮至#56浮福姜沙中水道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控制船位,避免误入整治建筑物水域,关注周围船舶动态。
长江#56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 三(一)三(二)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福姜沙北水道船舶动态,避免在此水域与其他船舶交会和追越。
福姜沙南水道进港航道 三(一)三(二)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有效控制船位,避免误入航道北侧浅滩水域。密切关注周围船舶动态,严格遵守单向控制段安全航行规定。
江阴段【下界:至桃花港口与界河港口联线;上界:大河港至螃蜞港联线】 长江#59左右通航浮附近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福南水道船舶动态,避免在此水域与其他船舶交会。
长江江阴大桥水域(#60-#61浮) 三(一)三(四)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大桥下游水域横越的小型船舶,汛期要特别关注#61浮附近横流影响,及时调整船位,采用安全航速航行。
长江#62-#65浮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在该水域抛起锚作业和横越船舶的动态,避免在此水域与他船交会和追越。
长江#65-#68浮水域(申港河西-上五圩、利港-夹港两条渡运线) 三(一)三(三)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渡船和#15停泊区船舶动态。
常州段【下界:桃花港口与界河港口联线;上界:五圩侧面岸标向正东至天星洲联线】 常泰长江大桥(施工)水域 三(一)三(四)三(六) LNG船舶应与施工现场警戒船提前联系。
 

 

 

 

 

泰州段【下界:五圩侧面岸标向正东至天星洲联线;上界:杨湾海螺水泥码头上端垂直延长线】

福中水道 三(一) 过境LNG船舶上下行应选择福中水道航行,不得选择福北水道通行。
七圩-圩塘、扬高汽渡渡运水域 三(一)三(三)三(六)  
#常泰施3浮至#79左右通航浮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天星洲海轮锚地、常州海轮锚地、危险品锚地船舶动态。
#79浮至#80浮、#泰上行2浮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靠离泊船舶及下水出坞船舶动态。
#80浮至#82浮下行通航分道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及早控制船位,避免与下行船舶并列行驶、追越,防止碰撞。
T5浮至泰桥左右通航浮泰州长江公路大桥水域 三(一)三(四)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古马干河口船舶动态。
泰桥左右通航浮至#89浮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引江河口、南官河口横越小型船舶和内河待闸船动态。
扬州段【下界:杨湾海螺水泥码头上端垂直延长线;上界:三江营河口上端向正东至落成洲】 嘶马湾航道(长江#90与#92浮之间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遵守《江苏海事局关于发布长江嘶马湾航段通航安全管控措施的通告》,关注进出镇江危险品锚地(长江#92红浮南侧)船舶动态。
 

镇江段【下界:三江营河口上端向正东至落成洲之间水域;上界:大道河口与仪征十二圩河口联线】

三江营河口(长江#93浮附近)上行,太平洲捷水道上口(长江#95浮附近)下行、镇江海轮锚地(长江#94浮附近)下行 三(一)三(二)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三江营河口、太平洲捷水道上口和镇江海轮锚地船舶动态。
五峰山长江大桥水域 三(一)三(四)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及时调整船位,采用安全航速航行。应关注靠离奇美化工、金东纸业等码头船舶动态。
大港汽渡水域(长江#99浮附近) 三(一)三(三)三(五)三(六) LNG船要关注靠离港务集团等码头群船舶动态,汛期还应特别注意裕隆洲口横流影响。
尹公洲航段在长江#100红浮与长江#100黑浮联线至长江#101红浮与长江#101黑浮联线之间水域、长江#104红浮与对岸垂直线至长江#105-1红浮与长江#105-1黑浮联线之间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采用安全航速,避免在该航段追越或并行,航经长江#105红浮时应抱紧红浮下行,严禁淌航、防止落弯。过往船舶上行至长江#99浮前,应提前减速控制船位,汛期应特别关注裕隆洲口横流影响,重点关注前方上行小型重载船舶动态,受控船舶避免在长江#99-100浮会遇、追越或并行。
谏壁河口水域(长江#102浮附近)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靠离索普化工、谏壁电厂、中储粮等码头船舶动态,还应提前控制航速,关注进出河口、锚地的横越船舶、船队动态。
六圩河口水域(长江#109浮附近)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六圩水上绿色服务区、定易洲锚地、六圩河口以及靠离扬州港务集团、中航宝盛等码头船舶动态。
镇扬汽渡水域(长江#112浮附近) 三(一)三(三)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靠离龙门港务码头船舶动态。
润扬大桥水域(长江#114浮附近) 三(一)三(四)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靠离中船动力、惠龙国际等码头以及下水出坞船舶动态。
南京段【下界:大道河口与仪征十二圩河口联线;上界:慈湖河口与乌江河口联线】 长江#120浮至#124浮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联检锚地、龙潭油轮锚地(原仪征油轮锚地)以及靠离恒基达鑫、中化扬州、南京港六公司码头船舶动态。
长江#125浮至#132浮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进出南京栖霞油轮锚地、栖霞山危险品下锚地船舶动态。
南京栖霞山长江大桥(南京四桥)水域 三(一)三(四)三(六)  
天河口水域(#136浮至#137浮) 三(一)三(五)三(六)  
八卦洲水域 三(一)三(五)三(六) LNG船舶应选择草鞋峡捷水道航行。
南京八卦洲长江大桥(南京二桥) 三(一)三(四)三(六)  
燕八客渡水域 三(一)三(三)三(六)  
西方角水域(#140浮附近水域) 三(一)三(四)三(五)三(六)  
南京长江大桥水域 三(一)三(四)三(六) LNG船舶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确保预留2m的富裕高度;

(2)上行选择大桥5孔,下行过桥选择大桥6孔;

(3)高洪水位期间(南京吴淞零点水位达7.5m),暂停通过南京长江大桥。

宁浦客渡水域 三(一)三(三)三(六)  
南京大胜关公路大桥(南京五桥)、

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南京三桥)、

南京大胜关京沪铁路桥水域

三(一)三(四)三(六)  
板桥汽渡水域 三(一)三(二)三(三)  
凡家矶水道 三(一)三(六) LNG船舶应与骊山礁等礁石或浅水区域保持安全横距。
乌江水道 三(一)三(六) LNG船舶应关注本船吃水是否满足航道通过条件。